包装博物馆项目
展陈设计咨询服务(含7层线生产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厅)谈判采购公告
华西包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中包7层线科创园内包装博物馆项目展陈设计咨询服务(含7层线生产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厅)开展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包装博物馆项目展陈设计咨询服务(含7层线生产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厅)。
2、项目简介:本项目是作为科创园项目文化载体,以大型7层线瓦楞纸老旧设备为依托,讲述包装发展历史,科普未来包装科技,借助动线陈列、主题休闲、会务讲堂、文化创意四大板块形成以文化展示、科普交流、文创休闲为主要内容的包装博物馆,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讲好包装故事。
3、项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晒光坪66附8号。
4、项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200万元。
5、建筑面积:约1000㎡。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概念设计及投资估算、展陈大纲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深化设计等全流程展陈设计咨询服务(含7层线生产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厅)。
8、服务期限:约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截至2026年1月1日已成立两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未列入物流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和政府不良行为记录;
7、供应商谈判代表为本单位书面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四、谈判文件:见附件。
五、参考资料:7层线生产设备视频及其它相关资料,请联系获取。
六、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内容
1、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报价单,报价单应包含详细的概念设计及投资估算、展陈大纲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深化设计的拆分报价。
2、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谈判文件回复。
3、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响应文件递交要求:报价单、谈判文件回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所有响应文件,应统一装入一个文件袋,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9:30至10:00,逾期递交、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三)递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晒光坪66附8号中包7层线科创园项目部。
(四)其它要求:响应文件需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并列入评选人供应商黑名单。
七、评审方式
(一)本次谈判采购将按照我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由评审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回复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评审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环节,谈判时分别实行“一对一”现场谈判。
(二)现场谈判主要内容:
1、阐述对本馆的设计理念、设计方案;
2、展示本单位的布展设计案例;
3、根据现场谈判情况进行多轮报价,我司将严格保密各单位的报价及技术方案。
(三)现场谈判将按供应商数量分轮进行,最终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案例、报价、设计理念及方案等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单位。
(四)“一对一”现场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26年6月15日10:30开始(响应文件递交后);
谈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晒光坪66附8号中包7层线科创园项目部;
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23-65685760。
附件:1、谈判文件
2、合同模板
华西包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11日
附件1:
包装博物馆项目展陈设计咨询服务(含7层线生产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厅)谈判文件
各供应商:
请各申请单位按本谈判文件问题作出书面回答,并按谈判公告相关要求递交。问题如下:
一、设计理念
描述设计思路设计理念如何与本馆的科普教育板块、7层线生产设备相匹配?是否有针对本馆的定制化思考,而非模板化方案?
二、交付成果
1、投资估算阶段:能否提供本博物馆(含7层线生产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厅)初步方案的详细投资估算表,拆分至主要材料、设备、施工、软硬件等大类,并说明估算依据。
2、展陈大纲编制阶段:能够提交完整的展陈主题框架、叙事逻辑线、核心展区规划、重点展品说明及互动体验环节设计构想。
3、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阶段:能否提供本博物馆(含7层线生产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厅)展陈平面布局图、效果图、主要展墙立面图、灯光与多媒体点位图等,并编制相应的设计概算书。
4、深化设计阶段:能否提供本博物馆(含7层线生产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厅)展陈深化设计图纸,满足“二次消防”规范的相关施工图。
三、结算
1、付款节点如何设置?是否接受与关键交付成果挂钩的分阶段付款?付款是否需以交付成果为准?
2、方案修改包含几轮免费修改?超出后如何收费?
四、知识产权与保密
1、是否承诺最终交付的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我司所有?
2、是否承诺不在其他项目中复用为本馆定制的设计元素?
五、团队: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师分别是谁?是否全程参与?
六、在“一对一”谈判阶段,请展示本单位的布展设计案例。
附件2:
合 同
甲方: 华西包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包装博物馆项目展陈设计咨询服务(含7层线生产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厅)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包装博物馆项目展陈设计咨询服务(含7层线生产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厅)。
2、项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晒光坪66附8号(中包7层线科创园内)。
3、项目面积:约1000平方米。
4、项目设计咨询与实施的范围:根据甲方建馆主题思想,开展全流程展陈设计咨询服务(含7层线生产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厅),包括概念设计及投资估算、展陈大纲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深化设计等。
二、乙方应完成的工作
根据合同,乙方需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阶段:投资估算(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30日内)
工作内容:甲乙双方深入沟通后,乙方提交本博物馆(含7层线生产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厅)初步设计方案、效果图,编制投资估算表,并说明估算依据,明确主要材质、尺寸、品牌等信息。
第二阶段:展陈大纲编制(工期:经甲方确认投资估算阶段工作完成后 60日内)
工作内容:乙方编制并提交完整的展陈大纲,包括主题框架、叙事逻辑、核心展区规划、重点展品说明及互动体验设计构想。
第三阶段: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工期:经甲方确认展陈大纲编制阶段工作完成后 60日内):
工作内容:乙方提交本博物馆(含7层线生产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厅)展陈平面布局图、效果图、主要展墙立面图、灯光与多媒体点位图等,并编制相应的设计概算书。
第四阶段:深化设计(工期:经甲方确认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阶段工作完成后 30日内):
工作内容:乙方提交本博物馆(含7层线生产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厅)展陈深化设计图纸,满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次消防”设计(即对既有建筑进行内部装修或改造时的消防系统设计)的相关施工图。
以上有关图纸,自本合同生效后分阶段提交,经甲方审核确定后交付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文件(均需加盖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公章和乙方公章)各1份。
甲方有权对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修改。但甲方的修改意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项目合同总价款为包干含税价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第一次付款:乙方完成第一阶段投资估算工作,向甲方提供当期应付金额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经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2%,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第二次付款:乙方完成第二阶段展陈大纲编制工作,向甲方提供当期应付金额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8%,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第三次付款:乙方完成第三阶段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工作,向甲方提供当期应付金额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第四次付款:乙方完成第四阶段深化设计工作,向甲方提供当期应付金额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3、甲方在乙方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起(含当日)10天内未向乙方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甲方对该文件审核通过,同时甲方应按约定支付相应阶段的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本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乙方未开展工作的,甲方不支付费用;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责任。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
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完成工作量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服务期限,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5. 甲方在乙方提交工作成果后,应在收到乙方成果10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意见后10天内完成修改。
6.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2‰的违约金,乙方有权暂停下阶段的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和实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提交的设计成果质量负责。设计成果不得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之情况,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相应费用,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和咨询工作完成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应收价款的2‰。
4、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或为本项目之外的目的使用,不得许可他人使用甲方提交的各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等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5、本着双方友好合作的前提,乙方应协助甲方一起根据展陈需要筹集展品。
六、知识产权及保密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后,合同所含全部设计和咨询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衍生设计、雕塑设计、橱窗设计、沙盘设计等实物作品)即为甲方所有,甲方拥有该设计成果的所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七、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确定以下联系人及邮箱为合同履行期间的联系方式,双方函件传至以下邮箱即视为送达。
甲方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地址:
以上确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引发诉讼(包括一审、二审、执行程序)的送达方式。
上述信息如变化,应提前5天以书面方式送达变更通知。双方承诺:因上述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按本合同约定告知对方或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实际接收,邮寄送达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设计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产生纠纷引起诉讼时,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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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
乙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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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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